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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来源:汝城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12-30      
 

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级文明单位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确保人民满意为标准,以不断深化创建活动为目标,扎实推进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巩固了省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继续保持郴州市平安单位、郴州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制发的湘汝检建〔2020〕1号检察建议书获选全省正面典型检察建议案例,并被最高检刊发;被市总工会授予“郴州市最美职工书屋”和“郴州市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全院有6个集体和28人次受到省市县各级表彰和奖励,其中荣记三等功4人,嘉奖11人。全省综治民调测评中,检察工作公众评价排名全市第二。我院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龙头,建设率先垂范的领导班子

院党组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身心投入工作,以民主务实、勤政廉洁的整体形象引导和激励着全院干警,起到了自觉学习、团结进取和干净干事三个模范带头作用。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领导班子、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二、抓业务,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一是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6件156人,提起公诉204件279人,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45人,不起诉82人,刑事和解33件46人。积极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32件321人,适用率达91.45%,其中适用该制度不起诉67人,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的20.87%,同时对被告人在认罪认罚后反悔上诉的依法提出抗诉9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犯罪改造。

二是服务民企有温度。围绕县委县政府“产业为王”三年大会战决策部署,继续帮扶重点项目建设。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检察长李杰宏带头深入企业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为汝城县福湘砖厂送去600个口罩和200瓶消毒液用于防疫,选派政治部主任担任疫情防控联络员,全力帮助企业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依法不起诉民营企业3家,民营企业家16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人,依法以公开宣告方式宣布对民营企业家的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的影响。依法严厉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3件8人,提起公诉6件17人。录制“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民营经济”电视访谈节目,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家现场观摩认罪认罚案件庭审,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汝城分公司为感谢我院在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上所做出的努力,特送上“正义利剑人民靠山”的锦旗。

三是“三大攻坚战”推进有深度。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把脱贫工作纳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全院干警的帮扶工作实行奖优罚劣,联系的2镇4村160户如期实现全部脱贫。检察长李杰宏亲自为冲头、东正两村的村支两委、乡干部上了堂《“感恩奋进,砥砺前行”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的主题党课,巩固脱贫致富成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9年度优秀帮扶责任单位,两支驻村扶贫队均被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工作队,3人被评为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绩效考核优秀个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2件6人,提起公诉2件9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督促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对我县某采石场粉尘污染问题进行整治,有力保护了生态环境。

四是扫黑除恶有力度。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案件清结”行动,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件5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件11人。依法办理了以袁某为首的未成年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聚众斗殴案,净化校园育人环境。依法批捕涉嫌非法阻工、闹事的涉恶犯罪嫌疑人曾某雄等3人,保障项目工程顺利实施。成功办理的何某鹏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副检察长朱常春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三、抓根本,锻造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

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一是强中层,促骨干。院党组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上坚持择优用好干部标准。目前我院原检委会专职委员朱常春已被组织重用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按要求完成了检察系统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重新调整改革后6个部门的工作分工,明确改革后的13项主要职责,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体系。同时及时调整领导分工,落实部门负责人的轮岗交流制度,配齐配强科室副职,共调整了5名科室负责人,配齐了8名科室副职。今年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公开招录了2名新干警,同时拟计划明年召开选调考试,公开招录4名已过司法考试的本地籍干警,加强我院检察业务办案力量。努力营造“书香检察”文化氛围,将文化建设与核心价值观引领、与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统一起来。加大经费投入,扎实有效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条线培训、实战培训和岗位练兵,积极选派干警参加上级院和当地党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87人次。

四、抓环境,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院党组突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检察机关为民、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一是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相继开通三级专线网、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行贿人查询系统,加强现代科技成果在检察工作中的转化和应用,同时,在县委区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新办公大楼的筹建工作也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二是加强院风院貌建设,优化窗口形象。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和清洁卫生工作,开展“检察官职业形象建设年”活动,确保干警文明办案、文明办公、文明接待。

五、抓规范,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

全面落实省院巡视市院反馈的问题和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我院问题的整改意见。出台《汝城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汝城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方案》,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对检察人员的管理。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制定《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按要求完成了检察系统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重新调整改革后6个部门的工作分工,明确改革后的13项主要职责,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工作者、民营企业家、群众代表等78人次参加公开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了解监督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被评为汝城县2019年度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先进单位。坚持“全面、依规、从严”治检,认真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做好过问案件的填报记录工作,及时防控廉政风险。充分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执业权利,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66人次,为律师及诉讼代理人免费制作、提供电子卷宗阅卷光盘66张。全面推行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通过汝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发布检察信息370余条,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对外公布重大案件信息14条,1465条案件程序性信息以及247份终结性法律文书。

六、抓创建,营造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

我院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以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创建成效。一是加强领导,统一认识。院党组将创建工作目标融入岗位目标管理中,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讨,统一部署创建工作。二是做好结合,狠抓落实。将创建活动与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使其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三是心系群众,热心公益。院领导多次带领干警到各街道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积极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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