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政协与检察监督如何形成监督合力,有效保护公共利益,推进依法治县,助推汝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稳定?近日,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汝城县委员会办公室与汝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关于在部分省区市试点推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汝城工作实际所制定。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是指检察机关结合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筛选出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和行政机关履职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检察建议;同时,人大、政协从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中,梳理出适合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方式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强化监督的双向贯通与转化,共同推动解决公益保护和依法行政问题。《办法》将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特别是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全生产、妇女权益保护等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领域。
下一步,我院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持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汲取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智慧和力量,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公众参与、拓展案件线索、提升办案质效,更好地履行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职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