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及执法公信力,以听证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助力社会治理,厘清在窨井盖施工、管理、养护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汝城县窨井盖安全治理工作落到实处,7月22日上午,县检察院组织4家窨井盖监管职能部门和10家产权单位进行公开听证,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司法局代表和县应急管理局代表担任听证员。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常春主持听证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杰宏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首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杰宏强调,听证是实现检察机关办理法律监督案件公开、公正、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推进开放、透明、阳光司法的有效机制。此次听证会将案件争议公开化、透明化,是县检察院公开透明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的有益探索。下一步,我们将紧跟问题井盖整改落实情况,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与其他部门形成合力,为落实“三高四新”“一极六区”战略推进“三区三地”幸福汝城建设作出贡献。
接着,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指出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时发现汝城县窨井盖存在破损、缺失等安全隐患,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窨井盖施工、管理、养护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亟待厘清,根据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三定”方案及权责清单,相关职能部门对窨井盖负有监管职责。
职能部门代表围绕在窨井盖设计、施工、养护监管中是否有责、是否履责及下步整治措施发表了意见。
随后,听证员采用闭门评议的方式进行讨论。经过充分讨论,听证员代表发表了评议意见,对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的做法给予肯定,并一致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在窨井盖设计、施工、管理、养护上存在履职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做好窨井盖监管工作,切实消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隐患。
职能部门表示,感谢县检察院对城区市政设施的关心,将主动介入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进行全面普查,厘清责任主体,压实责任,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常春指出,检察机关将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听证员评议意见,依法作出决定。井盖虽小,却是关系民生的“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群策群力,合力把群众脚下的“小事”办成大事、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