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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汝城县检察院调研侦查监督工作
来源:汝城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6-08-01      
  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翔燕、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何满生、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朱元清一行在市检察院陈红卫副检察长等陪同下到汝城县检察院调研侦查监督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柏周主持了调研座谈会,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福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君登、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何建立以及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国税局、县烟草专卖局的相关领导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何满生首先向与会人员表明了来意,他指出:根据工作安排,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为了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好此次报告,窦翔燕副主任带领市人大调研组到各县市区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和审议,进一步发挥好侦查监督工作在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院李福江检察长从侦查监督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情况和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三个方面向调研组一行汇报了2013年以来汝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侦查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李福江检察长表示一定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侦查监督工作为契机,更加自觉地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不断开创侦查监督工作新局面。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何建立向调研组汇报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调查报告》,他指出:2013年以来,汝城县检察院共办理审查批捕案件410件542人,批准逮捕336件430人,批捕率为79.3%。县检察院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汝城县院侦查监督室2013、2014、2015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政法系统无错案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侦监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被评为湖南省巾帼文明岗,2014年被评为全县青少年维权岗,2015年被评为全市青少年维权岗。

与会人员就“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公检法司协调配合和相互制约情况、县检察院开展诉讼监督和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分别进行了座谈发言,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当前侦查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市检察院陈红卫副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和参会人员座谈发言,他认为:近年来,在市检察院和汝城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汝城县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全县优秀领导班子、综合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全市、全省先进基层院、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可以说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有特色、有经验、有位置的。一是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林检等多项主要业务工作连续多年处于全市先进行列,出色地完成了省市检察院交办的一系列重大案件。2014年10月,立案监督的邱某等2人滥伐林木案及查处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件。二是管理规范有序。以完成“两房”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大力加强检务保障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信息调研工作比较活跃,办公室工作连续七年名列全市第一,大量经验材料被中央省市采用推介,出了很多“汝城经验”。2015年,县院职工食堂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示范食堂。三是队伍建设富有成效。有一个好班子,齐心协力,干事创业;有一个好班长,年富力强,积极进取;有一批骨干力量,敬业务实;全院上下争先创优氛围浓、意识强。院党组多措并举激发队伍活力,涌现出全国优秀侦查能手、全省检务保障先进个人、全市十佳芙蓉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四是检察改革一直领跑郴州。积极探索大部制内设机构整合改革,成效显著,在全省检察改革推进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对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陈红卫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更加注重监督效果。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公安侦查工作和法院审判工作行使监督权,汝城县院要积极探索和研究与公安、法院的协调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畅通工作渠道,提升监督效果。二是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如何拓宽侦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处理涉案财物的监督工作,深入探讨批捕后如何监督侦查机关依法办案,有效解决批捕后侦查机关取证不到位的问题。三是要发挥侦查监督工作在服务汝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要主动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人民调解、基层组织及时介入民事纠纷等工作,避免纠纷恶化,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要严厉打击涉林犯罪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严肃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窦翔燕副主任对汝城县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认为,汝城县检察院积极服务汝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理念贯彻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较好地坚持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并重,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主动积极有序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侦查监督工作成效显著,为汝城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窦翔燕副主任要求汝城县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转变侦查监督理念,解决“重配合轻监督”的问题。检察机关自身要更加理直气壮地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要更加自觉地接受检察监督,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对检察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理解和支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二要加大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解决好侦查监督工作更加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司法的联系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监督机制,特别是要继续抓好“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对接受监督不顺畅的要有约束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加大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力度,提升检察机关的威望和公信力。三要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监督能力和水平,解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下,要切实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干警对新刑诉法的学习,努力提升干警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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