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政协汝城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在土桥镇召开。会上,汝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代表我院向大会通报了林业检察工作情况。
李福江检察长说,2013年以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优化服务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法制宣传;认真履行林业检察职能,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严厉打击涉林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涉林职务犯罪,着力强化对涉林案件的检察监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发展根基,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为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林业检察工作连续8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林业科连续3年被评为全县政法系统无错案单位。他指出,林业检察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也不容忽视,一是林检工作与服务大局的融合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林检工作的影响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林检队伍的素质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关于下段工作,李福江检察长认为,一是要找准切入点,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林业检察工作;二是要抓住结合点,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上规范和发展林业检察工作;三是要把握关键点,在培养专业化职业化队伍上加强和改进林业检察工作。
各政协常委会委员认真听取通报后进行了协商发言。他们认为,近年来,县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尽责履职上,通过部门联动,增加办案工作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打击涉林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涉林职务犯罪,开展涉林案件专项检察监督,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保架护航,实现了司法办案法制教育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考核评定上,多次评为省市先进,取得了成绩,得到了肯定,获得了很多荣誉。
同时指出,我县国土面积24万公顷,其中林地面积19万公顷,有林业面积16.78万公顷,有林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91%,因此,保护生态建设,加强预防涉林犯罪意义重大。为此,委员们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加强对涉林犯罪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犯罪专项行动。对纵火、盗伐、乱砍滥伐、非法采伐国有林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二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毁林容易,成林难,创新依法治林法制教育方式,对侦办盗伐滥伐林木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和通报,利用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开展法制宣传,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有效防范涉林犯罪。结合清明节、重阳节等火灾多发期,下乡入村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邀请林业执法人员旁听涉林职务案件庭审,参观看守所,听取职务犯罪被羁押人员的现身说法,提升执法公信力。三是加强部门合作。与林业局、公安、法院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毁林开山,违规用地种植茶果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健全完善复绿补种工作,引导村里集体及村民合理审批、科学开发,避免先建设后补救。建立涉林犯罪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制度,做到线索零暂存。建立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建议“三个一”预防机制。针对工厂、企业因生产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联合县环保局、质监局与工厂、企业主座谈,向事发工厂、企业提出预防犯罪、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四是进一步加强林检队伍建设。重视品德教育、业务培训,培养和临聘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稳住留住人才。
县政协主席肖春英作了重要讲话,肖主席高度评价我院林业检察工作,指出,近年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建设一城三地,推动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着力优化服务措施,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加强查办和预防涉林职务犯罪,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履行了工作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如今走进汝城县,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生态环境好,空气清晰,这是我们汝城人的骄傲,离不开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和主动作为。她要求县检察院要把生态建设成果巩固好、发展好,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打击涉林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犯罪的宣传教育力度,为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速生态林业建设保驾护航,切实维护环保型林场形象,以检察建议等形式促进林业部门的对林业资源的监督管理,构筑林业犯罪防线,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政协八届常委会十四次会议现场

县政协主席肖春英讲话

县检察院李福江检察长通报林业检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