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检察权力运行外部监督,日前,汝城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单妮妮、人民监督员吴海燕走进办案现场,参与部分案件办理,以第三方角度对检察工作开展监督,促进司法工作规范化。
检察官向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基本案情、适用法律等情况,让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全方位了解案件,有效进行监督。
见证完王某汉故意伤害案件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整个过程后,人民监督员吴海燕表示:“检察官在决定宣布前准备充分,案件办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对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
下一步,汝城县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等相关要求,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形式,主动邀请更多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到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中来,不断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