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场所及活动规范有序开展。4月3日,汝城县检察院到汝城县烈士陵园开展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中,汝城县检察院一方面与汝城县退伍军人事务局进行了沟通联系,了解了汝城县烈士陵园的建设、管理和保护情况。一方面对该陵园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逐一排查该陵园内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环境保护不到位,英雄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经走访发现,汝城县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环境优美,墓碑整洁,墓道干净有序,未发现有群众在陵园内进行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保持了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和清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了英雄烈士的荣誉与尊严。
据了解,汝城县作为中国红色革命根据地,共有无名烈士3000余名,有名烈士435名,先前墓地分散且均由烈士后代自家维护。自2013年7月起,县委县政府投入700余万元在外沙乡建设烈士陵园,2015年建设完成。该烈士陵园规划占地138亩,目前建成25亩,并按照尊重烈士亲属意愿的原则,将250余名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生效后,汝城县检察院开展的首次保护英雄烈士荣誉、尊严的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