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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银行原高管邱某某受贿案一审开庭
8月5日,由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湖南某银行益阳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邱某某受贿案在汝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及金融领域从业人员9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廉政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分组出示证据,完整呈现了被告人邱某某在担任湖南某银行株洲分行相关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增加授信额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的犯罪过程。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结合被告人金融系统领导干部的工作履历,深入剖析其犯罪根源。公诉人指出,邱某某在2011年至2017年间“靠金融吃金融”,与私营企业主交往过甚,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界限模糊,面对“围猎”逐步丧失底线,最终形成权钱交易的恶性循环。公诉人以案释法,充分阐释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教育引导金融领域从业人员以案为鉴、敬畏法律、合规履职,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邱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现场转化为法治教育的生动课堂,实现了“惩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良好效果。下一步,汝城县检察院将持续依法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各类犯罪,为护航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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