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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助力居民圆“安居梦”
来源:汝城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5-06-27      

检察监督助力居民圆“安居梦”

 

“盼了十年的房产证终于拿到手了!”近日,随着汝城县某小区数百户业主陆续领取到不动产权证书,这起由汝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的十年产权登记办理难题终获解决。

此前,汝城县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协调价格核定等全流程监督措施,推动407万元土地出让金全额缴入国库,从根本上清除了产权登记障碍。一本本证书的发放,不仅标志着业主们“安居梦”的圆满实现,更成为检察机关依法守护国有财产、保障群众权益的鲜活注脚。

 

积案十年 违规开发致产权登记受阻

2013年,汝城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招拍挂的方式竞得汝城县九龙大道附近一宗商住用地用以开发建设小区。2014年,该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并动工建设综合楼增加容积率,致使整个小区无法通过规划验收,500余户业主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停滞。

20204月,为解决这一“登记难题”,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涉事用地进行规划调整,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全额缴纳407万元土地出让金后补办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手续。同年9月,该公司承诺在202112月前将土地出让金补缴到位。然而,该公司随后以“资金困难”“历史遗留问题”等为由推诿,长期拖延履行义务,使得土地出让金的追缴工作长期停滞于书面催告阶段。期间,业主们多次向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反映并通过相关媒体呼吁,但直至2022年,欠缴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国家土地收益面临流失风险,业主合法权益长期无法保障。

精准监督 检察履职破解民生之困

2022年,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专项监督中发现这一线索,随即立刻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承办检察官全面调阅项目卷宗,梳理固定该公司违规开发的证据链,并多次调查走访相关部门,发现因机构改革后职责边界不够明晰,导致追缴工作难以有效协同推进。为破解部门协作难题,汝城县检察院多次赴县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会上,检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及职能划转文件,清晰界定两部门法定职责并形成共识,促成该项追缴工作由“单打独斗”向“协同发力”转变。

同年4月,汝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法定追缴职责。为确保追缴金额合法合理,汝城县检察院在后续两年间持续跟进监督,多次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补缴金额进行价格核定,最终确定应缴金额为407万元。2024年初,面对企业拒不履行首期缴款义务的情况,汝城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支持县自然资源局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3月,县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在司法强制力的震慑下,同年730日,该公司终于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为十年追缴之路画上圆满句号。

检察担当 公益诉讼守护国财民生

407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成功追缴,不仅有效维护了国家财产权益,更彻底清除了该小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前置障碍。近日,十年未能如期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小区业主们已陆续领取了“迟到”的不动产权证,圆了“安居梦”。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承办检察官指出,“本案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的生动实践。通过精准监督,不仅厘清了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路径,有效堵塞了国有财产流失漏洞,更实质性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核心合法权益,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汝城县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为有力抓手,成功破解了困扰群众十年的“办证难”问题,切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到实处,是检察机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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